2014年11月27日,全國汽車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發布《汽車和掛車側麵及後下部防護要求》(征求意見稿),並於11月24日**12月24日廣泛征求意見。據了解,標準委於2012年8月開始著手進行GB 11567.1-2001《汽車和掛車側麵防護要求》和GB 11567.2-2001《汽車和掛車後下部防護要求》合並修訂工作,即製定汽車強製性標準《汽車和掛車側麵及後下部防護要求》(征求意見稿)。
● 每小時就有2人死於貨車**事故
早在20世紀80年代初,歐洲就開始重視乘用車追尾鑽入載貨汽車的研究,並於1983年頒布了載貨汽車後下部保護裝置的規定ECE R58號法規。美國於1998年頒布了聯邦機動車法規FMVSS 223《後碰撞防護裝置》和FMVSS 224《後碰撞保護》。我國在2001年頒布了GB 11567.1-2001《汽車和掛車側麵防護要求》和GB 11567.2-2001《汽車和掛車後下部防護要求》的強製性標準,載貨汽車和掛車強製安裝側麵及後下部防護裝置。隨著我國汽車保有量的不斷增長,也凸顯了標準在實施過程中的一些問題。
目前我國貨車保有量1900多萬輛,占機動車保有量總數的7.8%,但貨車肇事導致的死亡人數約占**事故死亡總數的28%。全國貨車**事故每年造成1萬8000多人死亡,幾乎每小時就有2人死於貨車**事故。麵對如此嚴峻的貨車**事故,製定適合的汽車和掛車側麵及後下部防護要求標準,以減少貨車對行人等側麵卷入傷害,改善和提高貨車後部防護裝置對其它車輛的碰撞相容性。
● 貨車後下部防護裝置的下邊緣離地高度不大於500mm
《汽車和掛車側麵及後下部防護要求》(征求意見稿)主要研究了,聯合國歐洲經濟委員會(ECE)《關於安裝側麵防護裝置的車輛、側麵防護裝置、安裝有已批準的側麵防護裝置的車輛統一規定》的全部技術內容和聯合國歐洲經濟委員會(ECE)2008年9月10日版ECE R58《關於後下部防護裝置、安裝有已批準的後下部防護裝置的車輛、具有後下部防護的車輛的統一規定》的全部技術內容,結合的實際應用情況,參照采用歐洲ECE R73-2011版和ECE R58-2008版的技術內容,重新起草《汽車和掛車側麵及後下部防護要求》(征求意見稿)。
此次《汽車和掛車側麵及後下部防護要求》(征求意見稿)主要修訂內容包括以下方麵。
(1)將GB 11567.1-2001《汽車和掛車側麵防護要求》和GB 11567.2-2001《汽車和掛車後下部防護要求》進行合並修訂,標準適用範圍仍然適用於N2、N3、O3和O4類車輛,沒有擴大適用範圍。
(2)對於側麵防護裝置的技術要求新修訂的標準分成了3部分技術要求,即征求意見稿中第4章側麵防護裝置的技術要求、第5章裝有符合第4章規定的側麵防護裝置的車輛技術要求、第6章具有側麵防護裝置的車輛技術要求。針對3類不同的試驗對象和目標,使企業在實際研發和試驗過程中,更便於操作和實施。
(3)增加了側麵防護裝置在車輛側麵可以被設計成具有不同的安裝位置。此時,應具有可靠的方法以保證其安裝後處於正常工作置上以便不會被隨意移動,當調整其安裝位置時需要施加的力不超過400N。
(4)對於具有雙轉向軸的車輛,如果雙轉向軸的軸距不大於2100mm,則在兩軸間對側麵防護裝置不作要求。
(5)對於中置軸掛車:前緣應位於前軸**橫截麵前麵區域,但不能超過車身的前端,以確保掛車正常的機動性。
(6)修改了橫向構件的截麵高度尺寸要求:橫向構件的截麵高度,對於N2、O3類車輛不小於100mm,對於N3、O4類車輛不小於120mm。
(7)增加了關於後部安裝升降平台的車輛的後下部防護裝置技術要求,後下部防護裝置可以被中斷,當提升設備工作時穿過中斷並此中斷不可避免時,後下部防護裝置部件和升降平台部件的大橫向間隙總計不超過25㎜;後下部防護的各零件,包括外部的舉升機械裝置,在任何情況下,其有效表麵積**少為35000mm2。但對於寬度小於2000mm和無法符合上述有效麵積要求的車輛,在符合本標準7.3的條件下,有效麵積可以減少。
(8)修改了後下部防護裝置的下邊緣離地高度:在車輛空載狀態下,車輛在其全部寬度範圍內的後下部防護裝置的下邊緣離地高度不大於500mm。
(9)側麵防護裝置試驗條件。
(10)修改了三點加載的試驗載荷,三點加載時為50kN或相當於車輛大設計總質量25%的水平載荷(取兩者較小值)。
(11)明確了使用同一試驗樣品,完成兩點加載和三點加載試驗。
(12)增加了附錄B中B3.4施力點的更換的方法,如果B.3.1中所確定的加載作用點位於本標準7.4或9.8中所述的後下部防護裝置中斷區域內,試驗在和應施加到替換點,替換點位於:對於B.3.1.1的要求,在水平**線上且靠近施加力點的垂直邊緣的50mm內;對於B.3.1.2的要求,距車輛或後下部防護垂直**線遠的各部件水平和垂直**線交點,這些點距車輛後軸輪胎的外端相切並且平行於車輛縱向**線的垂直平麵的大距離為325mm。
(13)修改了附錄C中C3.2移動壁障的要求,移動壁障質量為1400kg±25kg,前端碰撞表麵為剛性,高550mm。
(14)修改了附錄C中C4.3移動壁障的速度,移動壁障的速度應為38-40km/h。